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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若干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文〔2006〕3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若干意见的通知
明政文〔2006〕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 现将《关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若干意见


 为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有效解决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诱发火灾因素在不断增多,火灾事故的危险性不断加大,消防安全工作日益繁重艰巨,我市现役消防警力渐趋紧张。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为现役消防警力的重要补充,对保卫本地区消防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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