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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上海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上海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统计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将举行2006年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组织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要严格贯彻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
  区县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考试培训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计学校和统计学会的优势开展培训辅导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支持、动员符合条件和准备上岗的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凡需参加培训辅导的人员可以到就近的培训辅导点报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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