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上海市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统计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市将举行2006年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组织形式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要严格贯彻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 区县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考试培训工作的宣传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计学校和统计学会的优势开展培训辅导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支持、动员符合条件和准备上岗的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凡需参加培训辅导的人员可以到就近的培训辅导点报名(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