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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零星税源代征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6〕97号
【发布日期】 2006-04-26
【实施日期】 2006-04-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零星税源代征工作的意见
溧政发〔2006〕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加强对零星税源的征管,不断推进强基工程,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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