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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 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庆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 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确保“五 一”黄金周期间的生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做好“五 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区、各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立即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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