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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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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长府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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