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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7
【实施日期】 2006-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测量标志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湖北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关于开展全省测量标志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86号),切实做好我市测量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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