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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五一”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和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价电〔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五一”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和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今年“五一”节即将来临,又逢“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为加强节日市场监管,保持节日价格稳定,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增强“12358”价格举报品牌效应,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五一”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和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707号)精神,决定在“五一”节期间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并在5月18日至20日在全省统一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纪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 “五一”长假期间价格监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五一”长假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周密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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