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公综[2006]28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安信访窗口接待服务工作,现将《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反馈省厅办公室信访办。
 
福建省公安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公安信访窗口服务规范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