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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2006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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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政办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2006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管理局、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农业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 2006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6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

 为扎实做好全县 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切实抓住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四个环节,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
  二、行动计划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初级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 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发布制度,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促进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 2)大力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着力培育无公害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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