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地方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2010年地方志工作规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6〕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太原市2006—2010年地方志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太原市2006—2010年地方志工作规划 
 
 
  根据《2006年—2010年山西省史志科学编研课题规划》和《中共太原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太原市2001—2005年方志编研规划》完成情况,制定《太原市2006—2010年地方志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科学性、思想性和资料性统一,全面系统反映太原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状况,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