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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严禁违法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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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严禁违法建设的规定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城管局、房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电业局《关于严禁违法建设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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