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06]6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举办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对于进一步弘扬青海优秀民族文化,推介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旅游品牌,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全省各族人民构建和谐青海的信心,树立青海改革开放新形象,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和活动组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总体活动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圆满成功。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活动组委会。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 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青海,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进一步树立青海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新形象,现制定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总体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我省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开发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为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主题 以“高原花儿红了”为主题,以河湟文化旅游板块、青海湖文化旅游板块、江河源文化旅游板块、昆仑文化旅游板块、热贡文化旅游板块等五大板块为主要内容,打造民族民间文化精品,吸引国内外文化艺术,带动各族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民族特色文化。通过文化旅游节,繁荣文化艺术,带动旅游发展,培育文化产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突出青海民族民间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民族性、地域性和多元性,突出文化与旅游的结合,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化旅游节活动要异彩纷呈,注重文化艺术展示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政府组织与专业、业余队伍相结合、保护利用青海原生态文化资源与创新相结合、提升欣赏品味与文化特色相结合,使各族群众充分感受文化旅游节的独特魅力,享受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成果,丰富和活跃精神文化生活。 四、组织形式 主办:青海省人民政府 承办:省文化厅、省旅游局,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格尔木市人民政府 时间:2006年7月28日—8月15日 五、活动内容 (一)河湟文化旅游板块 1、第四届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展暨第二届三江源奇石展 7月28日—8月15日,在省博物馆、新宁广场两侧分别举办第四届青海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展和第二届三江源奇石展。开展前举行简短而隆重热烈的第三届青海民族文化旅游节开幕式。工艺美术展内容:民族服饰、民族首饰、民族日用银器、藏传佛教艺术、玉石雕刻、艺术藏毯、艺术壁饰以及唐卡、雕塑、刺绣、剪纸等几十个大类、几千个品种,民间艺人当场献艺。奇石展内容:邀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奇石协会和石商参展,荟萃全国各地的奇石名品、精品、珍品几万件;邀请国内奇石方面的著名专家学者和10多个国家奇石界相关知名人士及该国驻华文化参赞出席,力求将奇石展办成规模大、档次高的国际性观赏石及民间收藏的盛会;共举办观赏石文化研讨会、观赏石文化书会、企业家与收藏家联谊、江河源奇石高峰论坛、观赏石文化讲座、赏石文化推广报告会、购买采集奇石精品路线游等七项活动。除西宁主展区外,在平安、湟中、贵德、大通设5个分展区。除省工艺美术专业公司、企业、个人和各州地市县组团参展外,工艺美术品展和奇石展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客商参展,展销结合,扩大影响,增加收入,有力推动我省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品产业的发展。展销活动以突出青海特色为主,同时邀请巴基斯坦、印度、墨西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