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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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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11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8
【实施日期】 2006-04-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食品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5)10号),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失信惩戒与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初步建立起我市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责任和意识进一步增强,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体系更加科学有效,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维权观念明显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和鱼药及生物制剂的监管,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不断推进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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