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006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 2006年的全省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重点工作有新成效、难点工作有新突破、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有新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重要保障。 一、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收费范围和标准,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坚决查处并杜绝农村学校乱收费行为,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禁止公办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挤占、挪用。2006年,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