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普通高校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教〔2006〕17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普通高校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教〔2006〕174号
为加强我市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规范市属高校助学贷款行为,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4月29日
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规范市属高校助学贷款行为,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