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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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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6〕104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厦门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06〕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提出的《厦门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  厦门市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  2006年我市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纪委第九次全会、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不断推进纠风工作深入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开好局、起好步和进一步推进特区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  一、主要任务
  (一)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按照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意见》的要求,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各类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在全市各级各部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对全市所有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全面摸底和逐一梳理,按照“能推向市场的都要推向市场,实行公开招拍挂”的原则,逐步推开,不断拓宽市场化改革的范围。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坚持并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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