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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制创新加快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机制创新加快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改革林业产权制度,推进造林机制创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经营机制,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造林机制创新,加快造林绿化工作,市政府经研究,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造林机制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林业按照“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国家投资项目,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林业建设,全市林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林业投资15.5亿元,完成人工造林和飞播造林205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乡级以上公路绿化率达到95%,所有村庄达到了初级绿化标准,并相继建成了周山、龙门山、上清宫、小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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