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地税系统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潭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地税系统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