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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委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经委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供应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经委、各有关集团公司:
  为确保“五一”节日期间本市社会经济安定有序,保障本市上市销售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丰富和稳定商品市场供应,使市民欢乐祥和度假,现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节日市场供应货源充足、平稳有序
  各区(县)经委和有关企业集团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做好各类消费品和主副食品供应和市场监管工作,确保节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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