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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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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政府令【第10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
政府令【第109号】
 
  《泰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 长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泰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泰山地质公园地质遗迹的保护管理,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泰山地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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