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6]19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马政[2006]19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马鞍山市城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