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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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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6〕100号
【发布日期】 2006-04-29
【实施日期】 2006-04-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  为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作用
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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