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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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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威海市依法行政第四个五年规划(2006—2010)


  《威海市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01—2005)》实施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切实做好2006—2010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为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主要目标。科学民主、权责明确的行政决策机制基本形成,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理顺;政府的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得到及时反映;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和监督效能不断改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制裁;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机制基本形成,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  二、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能力
  3.完善政府内部决策制度。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各部门的管理权和决策权,明确各自的决策权限,减少多级决策现象。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政府领导集体和行政首长的决策权力,明确集体讨论和分工决策的事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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