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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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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军区,武警甘肃总队: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草原防火与火灾扑救工作的领导,全面、高效、有序地控制和扑救草原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草原生态安全,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草原防火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安排部署草原防火行政措施等重大事宜。
  (二)领导、组织和督导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牧场进行重特大草原火灾的指挥、扑救和调查等;协调解决涉及各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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