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劳社办[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扩权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进“平安河北”、“和谐河北”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具体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今年6月底前报省厅劳动争议仲裁处。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
 
  根据河北省委、省政府批转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冀字[2006]5号),为进一步加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  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