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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4-30
【实施日期】 2006-04-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6〕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益,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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