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始,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反垄断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易可诺美咨询服务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物资学院教师吴长军博士,作为法律研究与实务专家挂职担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及专家顾问。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生物制品为主的制药企业,其前身是成立于2002年8月的舒泰神(北京)药业有限公司。2009年5月公司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产品是自主研制开发的国家Ⅰ类新药—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苏肽生”和国内唯一具有清肠和便秘两个适应症的清肠便秘类药物—聚乙二醇电解质散剂“舒泰清”,此外还生产阿司匹林肠溶片、格列奇特片和萘丁美酮胶囊等三种药品。同时,尚有数个国家级Ⅰ类新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处于实验室到临床试验等不同研发或申报阶段。未来三至五年内,公司将有多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陆续投入市场。公司于2008年12月被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2009年12月被北京市政府、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命名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性企业,承担多项国家级、市级科技创新及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产品”、“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及“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吴长军博士对公司决策性事务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指导公司各项法律规范的建立,指导公司规章制度的调研和拟定,并持续其改进完善;指导公司的经营、管理依法进行,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以达到公司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指导公司的合同文本的制定、修改,对各类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指导对公司合同档案的管理;负责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就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相关的法律信息;指导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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