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依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因此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下列条件:

(1)缔约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合同义务;

(2)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害;

(3)相关行为与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