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因为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具有人身属性,夫妻双方无法进行转移。但是扶养纠纷不仅包括夫妻之间的扶养纠纷,还包括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纠纷。因为兄弟姐妹之间提起的变更扶养关系纠纷,便统称为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一是针对未成年的弟、妹所进行的变更扶养关系。有负担能力的成年的兄、姐,针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弟妹,所提起的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二是针对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兄、姐,接受过兄姐扶养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所提起的变更扶养关系纠纷,便是我们所称的变更扶养关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