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相邻通行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在通行方面给予对方必要的土地使用上的便利的关系。根据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便利。相邻一方的建筑物或者土地,处于邻人的包围之中,非经过邻人的土地不能到达公用通道,或者虽有其他通道但需要较高的费用或者十分不便的,可以通过邻人的土地以到达公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