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非公司制企业对外发行的债权性权利证书,不应称为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公司债券是指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发行的、持券人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转换条件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可因买卖、受让、继承等方式取得,当事人之间因确认公司债券权利归属而产生的纠纷称为公司债券权利确认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