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承担

实施堆放、倾倒、遗撒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公共道路管理部门在侵权损害发生中主要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公共道路管理部门在侵权行为人无力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若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补充责任,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二款、第8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