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我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符合《仲裁法》第58条,涉外仲裁裁决符合《仲裁法》第70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悄该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对所涉仲裁裁决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存在法律规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则裁定撤销所涉仲裁裁决:应当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对于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审查的标准是不同的,但从案件性质上几看,均属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因此,此次《规定》修改过程中,将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单独列为第三级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