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这是保障受教育者教育权的一部分,在受教育者的要求或者申请下,若其不履行自己的该项法定职责,属于教育机构不履行核查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