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对方或者对方的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地点,对方当事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其中承担运输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承运人,对方当事人称为旅客或者托运人。
运输合同分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客运合同不存在留置的问题,只有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或者其他费用时,对相应的运输货物有留置权。所谓货运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交付给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由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合同。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在合理的期间内将货物运输到约定的地点,通知提货人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毁、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承运人有证据证明货物的损毁、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未收取运费的不得收取,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承运人按约定将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有权收取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上述费用,承运人有权留置相应的运输货物以担保自己的债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