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适用木案由时,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直接侵权责任人用工单位,也可以以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适用木案由时,受害人可以单独起诉直接侵权责任人用工单位,也可以以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