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照约定将配备了船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约定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所产生的纠纷就是定期租船合同纠纷。 (2)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所产生的纠纷就是光船租赁合同纠纷。
(1)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按照约定将配备了船员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约定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所产生的纠纷就是定期租船合同纠纷。
(2)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因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所产生的纠纷就是光船租赁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