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因海运欺诈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同时,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因海运欺诈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海运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