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法律条文及索引

《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施行)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