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

共有纠纷应区别共有为不动产或者动产确定管辖。共有物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共有物为动产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区分其项下共有权确认纠纷和共有物分割纠纷。共有权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共有权的成立、内容及归属的确认而发生的纠纷,而共有物分割纠纷是在确认共有权的前提下对共有物分割的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除共有权确认纠纷、共有物分割纠纷、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纠纷外,共有纠纷还包括共有之份额纠纷、共有人义务承担纠纷、共有物管理纠纷等,这些在第四级案中由未予列明的可直接适用共有纠纷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