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由需要注意的问题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医疗违约之诉的区别。

对于责任明确、原告主张的损失金额确定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2条的规定,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