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通过 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通过 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正)
第七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