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形态

在实践中,承揽合同的典型形态主要有:

1)加工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定作人提供原材料和提出具体要求,由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与技能完成成品,交付给定作人并接受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2)定作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用自己的材料、设备、技能完成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3)修理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承揽人为定作人修理坏掉的物品使之恢复原状,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4)复制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样品和要求,制作出类似的复制品,定作人接受复制品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产生的的权利义务纠纷。

5)测试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指承揽人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以定作人的要求为准对某一项目的性能进行检测试验,定作人接受测试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6)检验合同纠纷,当事人就达成的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对定作人提供的具体事务进行性能、质量、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化验,定作人接受检验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

7)铁路机车、车辆建造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就达成的铁路机车、车辆制造企业根据铁路运输企业的要求为其制造机车、车辆并接受报酬的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