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一般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质押合同并经依法登记而成立,发生在质押当事人之间的质权纠纷的基础关系是质押合同。此类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依照质押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对于与第三人之间就质权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据质押标的物的性质和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在适用本案由时,尤其要注意区分其与质押合同纠纷的区别。对于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质押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适用质押合同纠纷案由,而对于因质权的设认、内容、变更、转让、实现等产生的纠纷则应适用本案由。
质权一般通过当事人之间签订质押合同并经依法登记而成立,发生在质押当事人之间的质权纠纷的基础关系是质押合同。此类案件的管辖一般应依照质押合同纠纷的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对于与第三人之间就质权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据质押标的物的性质和产生纠纷的基础法律关系确定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尤其要注意区分其与质押合同纠纷的区别。对于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质押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适用质押合同纠纷案由,而对于因质权的设认、内容、变更、转让、实现等产生的纠纷则应适用本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