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按照一般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原则,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对于发现权纠纷案件的级别管辖,虽然目前并无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但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一种,该类纠纷案件应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和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具有知一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在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其与发明权纠纷的区别。发现与发明不同之处在于,发明是对现有生产技术水平的变革所取得的科学技术成就,发现则是对自然界或其客观规律的新认识,例如对新星球、数学定理、物理理论、地震规律方面新的发现等、这些发现不一定能立即应用于生产实践,但它们扩大了人类的知识领域,使人类能够进一步探索大自然以及人类自己(例如在生理学方面)的奥秘,有的还能进一步引进应用科学,为人类带来福利,因此受到各国法律的保护和奖励。取得重大理论成就的发现人能获得国际奖金和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