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任务在于通过享有起诉权的机关或个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从而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起诉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第一,发动审判程序。“不告不理”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审判以起诉为前提和基础,没有起诉方的起诉,法院不能主动追究犯罪,这也是现代刑事诉讼区别于封建社会“纠问式诉讼”的一个基本点。起诉方起诉以后,受诉法院才获得对起诉案件进行审判的权力,控辩双方也才有权对受诉案件进行诉讼活动并承担法院裁判的义务。
第二,从诉讼职能上讲,起诉是现代刑事诉讼II大主要职能之一——控诉职能的履行方式。
第三,从效力上看,起诉限制法院对案件的审判范围。控审分离原则要求法院审判范围受起诉范围的制约,即法院不得审判未经起诉的被告人和未经起诉的犯罪.必须保持审判对象与起诉的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