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期限

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果的一项民事诉讼期间制度。

   1.原因: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2.确定主体:法院确定

3.举证期限延长

1)依申请

2)法院必须延长

4.逾期提供证据的后果

1)责令其说明理由;

2)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

①不予采纳该证据

②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5. 提供证据收据《民诉》第66

1)原因: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2)内容: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

3)签章: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