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1.调解原则:审判程序,一般都适用调解。

2.不适用的情形:

1)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

2)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法院调解。

3)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