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咨询 >>问题内容

已解答 感情纠葛,交往四年,男方不愿意分手

  • 地区:内蒙古-巴彦淖尔    分类:-    悬赏分:5    回答数:1     2016-02-13 21:26
  • 跟我对象交往了四年,这四年里,吵吵合合,四年来我没回家过过一次年,今年回家过年,因为多年累积的伤心,失望,我就跟他分手了我也有了自己的对象,他不相信,我就发照片给他,因为以前有发过下身裸照,他把我跟现在这个对象的照片,还有我的裸照。跟手机号都做成了小广告,准备贴在大街上,这算不算是侵犯隐私,

已采纳回答

如果把制作的小广告公开发布,是侵犯了隐私权,但是,你也有可能侵犯你新对象的肖像权或隐私权。所以说,个人照片不可以随便乱发的!

律所:临夏大夏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02-15 09:50


更多相关问题>>相关问题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张颖

张颖律师

回答数:0 采纳数:0

咨询电话:13126837129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郑铁魁

郑铁魁律师

回答数:452 采纳数:441

咨询电话:13357088292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张敬辉

张敬辉律师

回答数:28 采纳数:5

咨询电话:13261996547

【免费咨询】 【详细介绍】

律友网免费法律咨询网作为中国最大的法律咨询平台,为全国网民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发布您的法律难题,万名律师立即为您提供专业的在线咨询分析。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击这里立刻发布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