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文化报道,1月15日上午,长春市民张先生反映,当日凌晨位于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的路口,一位女司机驾驶一辆奔驰轿车,撞向了在该路段因红灯停车的两辆出租车,造成其中一辆出租车受损严重,车头明显变形损毁。“我并没有看到车祸发生的全过程,不清楚女司机的行车方向。”张先生称,车祸发生后不到十分钟,交警就迅速赶到现场。张先生表示,自己在现场看到了肇事女司机,“感觉她当时神志不清醒,坐在后面的出租车里,嘴里还说撞个破出租车能值几个钱?”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本案中,根据群众反应,事故发生当时,驾驶奔驰汽车撞向该路段因红灯停车的两辆出粗车,违背了交通行驶规则,并造成其中一辆出租车受损严重,严重后果是由于女司机自身的违章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了社会交通运输的安全。在主观方面,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中,我们无法下定论,但是本罪要求的存在主观故意,就是说明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违章行为,但是却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或是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而不能是主观过失。因此在本案中,肇事女司机当时存在神志不清的现象,因此公安机关应当首先查明女司机的精神状态,如果女司机丧失行为能力,只能是过失损坏财产,不构成任何犯罪,但是如果女司机因为饮酒,吸毒等其他原因自由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类死亡的几大杀手之一,小编觉得那些驾驶汽车的司机既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也要对其他人的生命负责,因为生命是一个不可逆的环节。